第349章 李兆廷:我以七种武器行走江湖
推荐阅读:斗罗:罗三炮对比,玉小刚崩溃了 太子妃她断案如神 星际第一菜农 快穿撩精白月光被男主摁在怀里亲 共感绝嗣暴君,我好孕,他哭晕! 诡异入侵,我反杀不过分吧? 龙王传说之全能辅助 从前有个妖怪村 全员炮灰恋爱脑,唯我疯批翻盘王 掀桌!疯批反派只想做娇花
……
“你爱我吗?”
“我爱你!”
“你爱精神还是爱肉体?”
“嗯?这个问题……好难!”
这段对话出现在很多场景。
这不是无理取闹,这段对话涉及到很多问题,值得写数百篇论文。
左家和施家就遇到了这个问题。
左明珠的身体,施茵的灵魂。
施茵的身体,左明珠的灵魂。
问题来了!
谁是真正的“施茵”?
谁是真正的“左明珠”?
精神和肉体,哪个能证明身份?
这个问题实在太过深奥。
左轻侯和花金弓手足无措。
神医们低头商讨医术。
李兆廷面色惨白,摇摇欲坠,身体不住打摆子,随时有可能暴毙。
这种状态,如何查案?
事情只能着落在楚留香身上。
楚留香打起精神,高声道:“给我三天时间,我会在三天内查清真相,暂时以肉身为准,请两位小姐回家,如果不能解决此事,本人一力承担。”
“好!有担当!不愧是楚留香!能查清这件事的,必然是楚香帅!”
李兆廷高声称赞,带头鼓掌。
楚留香精神有些恍惚,觉得李兆廷是世上最面目可憎的混蛋,先前佩服李兆廷英雄侠义,舍命救人,此刻觉得到处都是鬼,李兆廷是鬼中之王。
李兆廷在搞什么鬼?
他和左家、施家没仇啊!
……
施家庄。
花金弓和薛红红商议对策。
“你相信借尸还魂吗?”
“信不信有什么要紧?至少茵儿活过来了,人在江湖,难得糊涂。”
薛红红对世态炎凉理解颇深。
虽然她爹是大名鼎鼎的薛衣人,但薛红红并未享受到太多好处,自幼经受严格教育,苦练武功,苦学知识,武功学识都有些造诣,奈何容貌丑陋,除了想攀龙附凤的,没人愿意娶她。
施家大公子娶了薛红红之后,整天与丫鬟厮混,薛红红闺中寂寞,某些大家族的习惯,不免沾染了几分。
花金弓亦是如此。
薛红红是花金弓的儿媳妇,但由于境遇相似,对于养小白脸之事,两人看得比较开,婆媳关系颇为和谐。
花金弓笑道:“楚留香和李兆廷的容貌真俊俏啊,让人心痒痒的。”
薛红红惋惜的摇了摇头:“楚留香的轻功天下无双,李兆廷身负重伤,但身边有个推山举鼎的女霸王,王盛兰那杆霸王枪,我爹也要退让两分。”
薛笑人在旁边玩耍。
没人会提防傻子、疯子、白痴!
薛笑人是薛红红的叔叔,但自认只有十二岁,是个小孩子,反倒需要侄女照顾,除了剑法,全都是麻烦。
幸好薛笑人不喜欢杀人,否则,以他的疯魔剑法,犯起疯病的时候,怕不是要杀得血流成河,灭杀满门。
“茵儿真是李兆廷治好的?”
花金弓对此难以置信。
薛红红解释道:“我爹说过,大理段氏一阳指练到上三品境界,有活死人肉白骨的能力,就算是满月婴儿,也能用一阳指医治,端的精深玄妙。
我爹推测,一阳指的治疗方式是以命换命,会严重损耗自身元气。
如果是天龙寺七十岁老和尚,每治疗一个病患,都会精疲力竭,必须昼夜不辍苦修五年,才能恢复功力。
李兆廷天赋异禀,根基浑厚,再加上长生诀相助,以一阳指给人治病,不说五年,损耗两三年还是有的。
说句不好听的。
茵儿和左明珠的病症,除了一阳指这种奇功,哪位神医能够治疗?
千般汤药,吃了就吐。
就算有万年参皇、万年灵芝,也没什么效果,我比较相信李兆廷。
这家伙真是英雄,为了救人,不惜把自己最风华正茂的时光损耗掉,且不说耽误两年武道进度,李兆廷得罪那么多势力,这些人定会落井下石。
尤其是青龙会。
好几位龙头死在李兆廷手中。
大龙头恨不得活剐了李兆廷。
李兆廷知道自己很危险,依旧义无反顾的救人,这是何等的豪勇?
啧啧啧~~
真羡慕王盛兰!
能陪伴在这般英雄人物身边,哪怕做小妾、做侍女,也是种幸运。
不知李兆廷能不能过这一关。
松江距离金陵有两日路程。
一来一回需要四天。
刚刚过了一天,还剩下三天。
三天后,冯素贞、蓝凤凰会从金陵赶来保护李兆廷,换而言之,如果青龙会想动手,他们只有三天时间。
这三天决定李兆廷的性命!”
作为施家的儿媳妇,薛红红不断称赞李兆廷,花金弓作为婆婆,不仅没有丝毫反对,反而不断点头认可。
两人旁若无人的闲聊。
全然没看到薛笑人眼中的奸诈。
三天!
楚留香破案需要三天。
冯素贞赶路需要三天。
为何都是三天?
当初李兆廷在铸剑城吐槽,表示铸剑师为何总是卡着时间铸剑,要么是七七四十九天,要么是八十一天!
现在看来,李兆廷也不例外。
李兆廷比较喜欢“三天”。
这或许是包拯的影响。
少年包三天,三天必破案!
……
李兆廷接到薛家庄的请帖。
李兆廷是江湖新生代剑客。
薛衣人是成名三十年的剑客。
以李兆廷的状态,比武斗剑显然是做不到的,但来一次松江,如果不去薛家坐坐,总觉得这一趟白来了。
薛衣人也是这么想的。
如果不看看短短三年时间便名震江湖的李兆廷,总觉得有些失落。
接到请帖,李兆廷欣然赴约。
左轻侯并没有阻拦。
龙争虎斗三十多年,江湖中最了解薛衣人的就是左轻侯,左轻侯忘了与薛家的仇恨源头,却不会忘记薛衣人是正大光明的剑客,两人惺惺相惜。
薛衣人从不会在背后出剑,更不会趁人之危,薛衣人要与人比武,一定是公平公正,绝不占人半分便宜。
没有人能在薛家庄撒野。
就连薛笑人也不例外。
据说,薛笑人首次犯疯病的时候持剑乱砍乱杀,想杀掉薛衣人,被薛衣人轻松擒拿,前后没有超过十招。
两人练的是一脉相承的剑法,在剑道之路上,薛衣人领先太多了。
无论薛笑人如何努力追逐,哪怕他昼夜不停的练剑,如疯似狂的苦练,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差距越来越大。
世上最让人绝望的事情,不是别人比你天赋高,而是对方不仅天赋高,还更加努力,更加灵透,懂得用各种方式提高效率,不是一味埋头苦读。
薛衣人就是这样的人。
薛衣人、李观鱼、紫衣侯、孙玉伯等人差不多是同一时代的剑客,紫衣侯最博学多才,孙玉伯最深不可测,李观鱼最聪明睿智,薛衣人最纯粹。
纯粹到极致的剑意。
在那个时代,如果要评选出天下第一剑客,薛衣人有八九成机会。
他做过几年天下第一剑!
后来觉得虚名连累,耽误练剑,遂在薛家庄闭关练剑,甚少外出。
三十年过去,这股剑意不仅没有半点衰落,反而像是一坛老酒,看似清淡如水,实则剑意越发精湛纯粹。
看到薛衣人的时候,就像看到一把名为“薛衣人”的剑,人剑合一,薛衣人收藏了很多宝剑,但只要扫一眼,就知道哪把宝剑是薛衣人的佩剑。
……
薛家庄依山而建,青色山脉蜿蜒伸展到后山,踏着碎石路,穿过云雾缭绕的花园,李兆廷见到了薛衣人。
薛衣人面容清癯,布鞋白袜,穿着件蓝布长衫,没有什么特异,唯独一双眼睛炯炯有光,令人不敢直视。
王盛兰小心搀扶李兆廷,担心李兆廷磕着碰着,连累她遭受家法。
盛放霸王枪的铁匣放在门房。
这是对薛衣人的信任和尊重。
“晚辈李兆廷,见过前辈。”
“你的眼神里藏着失望。”
“六扇门有记录前辈的卷宗。
卷宗记载,前辈喜欢白衣白袍,与人决斗时,敌人的鲜血洒在身上,白衣变为血衣,每战留下一件血衣。
薛衣人,实际是‘血衣人’。
卷宗坑人啊!
若是按照记载寻人,怕是前辈站在我面前,我也认不出您的身份。
回去就让六扇门改记录。”
李兆廷状似无意的吐槽两句。
薛衣人闻弦歌而知雅意:“高手剑客多会品剑,听说铸剑城少城主是你的红颜知己,想必你对品剑多有体悟,我收藏几把宝剑,请李小哥品鉴。”
“固所愿,不敢请耳。”
“李小哥不怕我落井下石?王掌门武功不俗,但霸王枪留在门房,在这个距离爆起突袭,谁也拦不住我。”
“如果薛衣人是无耻小人,怎能蕴养出这般至精至纯的剑意?如果我被您偷袭杀死,说明我识人不明,是有眼无珠的瞎子,死了只能怨我自己。”
“我现在觉得江湖传闻有误,你这么容易轻信于人,怎么逃过青龙会的阴谋诡计?难道青龙会都是废物?”
“因为我行走江湖,常备七种青龙会没有的武器,助我百战百胜!”
“哦?愿闻其详。”
“公子如玉,一笑倾城。
舍生忘死,搏命之勇。
诚心正意,待人以诚。
诛邪不侵,浩然正气。
重义轻利,朋友之谊
戒骄戒躁,自强自信。
缠绵悱恻,倾城之恋。
一个人有勇气、诚实、自信,就能蕴养一股群魔辟易的浩然正气,我风流但绝不下流,对红颜真心实意,对朋友两肋插刀,走到哪里都有帮手。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青龙会内部倾轧,互相捅刀。
我和亲朋好友、红颜知己,捏合成一只拳头,把青龙会各个击破。
十二龙头实则是十二条毒蛇。
就算我如今这般惨淡状态,他们也不敢联手出击,只想黄雀在后。
连螳螂捕蝉的勇气都没有,凭什么能胜过我?青龙会都是花架子!
没什么值得恐惧的!”
李兆廷略带得意的看着薛衣人。
薛衣人奇道:“你为什么把公子如玉放在第一?这很值得夸赞吗?”
“看人先看脸,武功可以苦练,学识可以头悬梁锥刺股,容貌丑陋,那就是容貌丑陋,这部分无法更改!”
“高,实在是高!”
薛衣人竖起大拇指。
薛衣人同样是大帅哥,而且是人到中年越来越帅,越来越有气质。
颜值优势是很大的优势。
但是,不能只有颜值。
江湖不是讲道理的地方。
只有颜值不是优势,而是灾难。
说话功夫,三人到了后山密室。
薛衣人打开铁门,里面摆放着一百多个铁匣,有的潜藏锋锐剑气,有的没有丝毫气机,看起来平平无奇。
有的是剑。
有的是血衣!
(本章完)
(https://www.500shu.org/shu/71062/231487.html)
1秒记住书包网:www.500shu.org。手机版阅读网址:m.500sh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