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少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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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误会了,楚怀昔怎敢如此?”
楚怀昔好歹还是辩解了一句。
“哼!”
都尉冷笑:“最好如此,否则的话,大家的脸上都难看!”
这时,一名哨骑上前,恭敬道:“楚帅,妖族和鬼族退兵了!”
“退兵了?”
陈雨一愣:“怎么突然就退兵了?”
楚怀昔剑眉紧锁,没说话,只是看到了陈雨一旁的林昭,道:“林昭,是你护送都尉大人回来的?”
“嗯。”
林昭颔首:“我所在的十人小队里,只剩下我一个了。”
“战争本就如此,你要慢慢习惯。”
楚怀昔淡然道:“这一战,你的军功累积了不少,军曹司那边都记录在案了,之后或许对你会有所擢升,如今既然妖族、鬼族退军,你就暂时先回小镇修炼吧,你的情况不同,没必要一直留在军营中,对你的修行反而没有好处。”
“嗯,知道了!”
……
一天后。
楚怀昔留下了一支军队驻守前沿之后,其余天池军尽数退回天池岭休养生息,岭南的这一战再次让天池军遭受重创,已经到了不得不修整、补充兵源的地步了。
就在天池军返回雪域天池上时,远方,一支人马穿过天池镇走来,是一支骑兵,而且清一色的女兵,身穿火红色甲胄,配备长剑、战弓等,远远望去,火红一片,人数至少在五千以上,兵力已经差不多堪比如今的天池军了。
“终于来了!”
黄庭遇眯起眼睛,笑道:“镇守山海关的朱雀营,大商王朝六殿帅之一的少师瑜,谁曾想一个小女子竟然会第一个率军抵达雪域天池。”
楚怀昔微微一笑:“北方妖邪退兵的原因,大约正是因为少师瑜率领朱雀营来了吧?”
“确实。”
林昭骑乘着拾来的无主战马,就跟在陈雨身后,也看了过去,只见一群女性战骑的簇拥下,一位绝美女将缓缓策马换来,一袭火红戎甲将婀娜精致的身段勾勒得格外动人,胯下一匹火红战马,腰间悬剑,一双明眸透着令人心动的光彩。
“好久不见了,楚帅!”少师瑜在马背上抱拳笑道。
楚怀昔一样抱拳还礼:“殿帅远来,楚怀昔有失远迎,请殿帅恕罪。”
“客气客气。”
这时,楚怀昔一旁的都尉策马上前,抱拳道:“参见少师殿帅,属下是在天池军负责督战的都尉,叫蒋伟!”
“前方一战,如何?”少师瑜问。
“哼!”
都尉冷笑一声:“昨夜一场大战之后,天池军损失惨重,楚怀昔消极怠战,致使失去戎机,否则的话,挥军从两翼掩杀退军的妖族,恐怕还能继续扩大战果。”
“哦?”
少师瑜眯起一双好看的眼睛,笑道:“都尉大人说楚帅消极怠战的话,请问都尉大人杀了几只妖?”
“这……”
都尉汗颜:“一只没杀,属下只是……”
“既然都尉大人连杀一只妖的本事都没有,又有什么资格对楚帅,对前线浴血奋战的天池军甲士们说东说西、指手画脚?”
“哈哈哈~~~”
一群天池军的高级将领都哄堂大笑,旋即纷纷对少师瑜抱拳拱手以示感谢。
少师瑜微微一笑,道:“楚帅,我这一来可就不走了,此次,我一共带了朱雀营的八千朱雀骑过来,之后视形势而来,或许还会从山海关抽调更多的兵力过来,至于粮草、器械、补给之类的,不烦劳楚帅,少师瑜自己筹谋。”
楚怀昔当即抱拳:“多谢!多谢!”
……
林昭离开天池军,策马缓缓返回小镇。
不断有镇守山海关的朱雀骑从身侧走过,那些漂亮大姐姐们身穿戎甲,身后斗篷摇曳,都看着林昭这少年骑乘战马,有的忍俊不住露出笑容,更有的很主动的冲着林昭点头致意,林昭则学着武人的模样,一一抱拳致敬。
直到八千朱雀骑都过去了,林昭这才踏入小镇的范围,脑子里却一直在想着朱雀营的来历,事实上,之前老黄也提了一嘴。
大商王朝是一统南方大陆的王朝,为了抵挡北方四族的入侵,大商王朝除了在最前沿安插下天池军这颗棋子之外,还在后面布置下了一道扶苏长城,镇守扶苏长城的全部都是被大商王朝夷灭的各大王朝的刑徒流民,专门斩杀那些绕过雪域天池的漏网之鱼。
之后,则是大商王朝真正北方国境边缘的六大雄关,依次为:山海关、雁门关、潼关、虎牢关、阳平关、玉门关,而为了增强边军的实力,大商王朝皇帝设下了六大殿司,均是一等衙署,这六大殿司分别是:朱雀营、武镇楼、定海军、玉竹园、磐石军和苍南铁骑,每一个殿司敕封一位殿帅。
至于少师瑜,正是镇守山海关的朱雀营的统御者,大商的六位殿帅之一。
大商王朝的当权者懦弱,不敢与北方四族开战,并不意味着这些镇守边境的悍将不愿意,所以,六大殿司几乎都与扶苏长城、雪域天池有所往来,双方各通有无,当真的北方四族要大军压境、夷平天池岭的时候,六大雄关的守军绝不会坐视不理,唇亡齿寒的道理谁都懂,到时候即便是没有圣旨,他们也会按照当年先帝颁布的“六大殿司,相机行事”的谕令来增援天池岭的。
少师瑜,则是第一个抵达天池岭的殿帅。
林昭一声长叹,人族万古长河中,有的人机关算尽、明哲保身,有的人却一腔热血、义无反顾,而真正能守着人族家园不灭的,往往都是后者,所以,无论如何林昭都会对那位名叫少师瑜的殿帅刮目相看一眼的。
何况,人家长得还极为好看呢。
……
“林昭哥哥!”
刚刚进后街,苏清酒和小石头的身影就出现在了百味轩前方,苏清酒身上挂着学堂装书简的布袋子,小石头手里则拎着一串鱼,其中最大的一条至少两斤重,看起来沉甸甸的样子。
“哈哈~~~”
林昭将战马拴在酒楼外,道:“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过得怎么样?”
“好极了。”
小石头拍拍胸脯,笑道:“我觉得我的拳法又更高了!”
“吹牛!”
苏清酒双手背在身后,终于有几分小淑女的模样,笑道:“林昭哥哥,先生今天夸我了,夸我上课走神的还不忘翻书,真是一个读书好苗子!”
林昭扶额,牵着两个孩子走进酒楼。
“三掌柜!”
贾重哈哈大笑走来:“回来了?”
“嗯,回来了。”
林昭道:“贾老哥,给我们来几个下饭的菜,再给我打一大碗米饭过来,我已经好久没有好好的吃一顿了。”
“好嘞!”
贾重哈哈一笑:“一份肝腰合炒、一份酸菜鱼、一份大盘鸡嘞!!”
林昭不禁乐了,这菜点得正合我意。
……
接下来的日子,还是那样平淡。
林昭每天里只是练拳与经营生意,百味轩如今是整个小镇里最有名的酒楼,可谓是闻名遐迩,不但小镇里的有钱人家经常光顾百味轩,甚至就连外来的客人也十分喜爱,跟随少师瑜来到雪域天池“戍边”的朱雀营的大姐姐们,也经常在休假的时候来到百味轩尝一尝这里的招牌菜,于是林昭财源广进,基本上不用再去考虑下河抓鱼、摸虾、进山打猎之类的事情了。
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入秋了。
天天练拳的林昭,身体越发的健壮,拳意越发浓郁,真气也愈发的浑厚,已然达到了三境的巅峰,破境只是时间问题了。
而雪域天池上的气温下降得格外快,就连钓鱼下水的时候就能感觉到河水很凉了,这让林昭有些担心,店里的招牌菜之一,麻辣小龙虾可一直是畅销的,但毕竟是季节性的食材,天越来越冷,马上白鱼溪里的龙虾就要全部躲起来了,到那时必定断货,需要寻找一款冬日美食来取代。
林昭心头有主意,但不着急去做。
……
这一天,已是深秋。
一清早,小镇被浓雾所笼罩着,林昭牵着小酒儿,亲自送她去学塾,却就在经过后街那条水渠的时候,发现有一头驴子站在路边,一动不动。
“咦?”
林昭一愣:“谁家驴子啊?”
小酒儿眨了眨眼睛:“小镇里倒是很少见过有驴子,会不会是外面跑来的?”
“不会。”
林昭看了一眼,驴子身上还套着一具简陋的马鞍,显然是有人骑着的。
就在这时,一旁的水渠里传来了一个声音:“好酒好酒……这味儿,他娘的,怎么混着一股子尿骚味?!”
林昭急忙看去,只见一人躺在水渠旁,一身青色衣衫的青年,腰悬佩剑与酒葫芦,醉得一塌糊涂,一条腿挂在了毛驴一旁马磴子里,如果不是他的体重,毛驴怕是早就跑了。
“一个醉鬼啊……”
林昭瞥了一眼,道:“好像是个外乡人。”
“嗯!”
苏清酒连连点头:“嗯,之前好像没见过。”
林昭摸摸苏清酒的小脑袋,笑道:“走,先送你去学塾,等回来的时候他要是还没醒酒我就把他带回去,别冻死在这了。”
“好!”
……
送小酒儿去了学塾之后,林昭返回,果然,那人竟然还在,于是把他扶着趴在驴背上,牵着驴把他带回祖宅,只听那人趴在驴背上,依旧在口中嘟哝哼着歌:“杏花村,杏花村……杏花村里有好姑娘……姑娘的腿儿长哟姑娘的腚儿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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